壽險保單的遺產稅與繼承:
 保險法中,雖然指定受益人之壽險理賠金不算遺產,但某些壽險保單在遺贈稅法裡,是屬於遺產並需要課稅。
 
保險法第13條
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
保險法第112條
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保險法第113條
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
保險法第135-3條
保險契約載有於被保險人死亡後給付年金者,其受益人準用第一百十條至第一百十三條規定。
遺產贈與稅法16條第九項
左列各款不計入遺產總額:
九、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軍、公教人員、勞工或農民保險之保險金額及互助金。
秘密就在保險法第13條,你把這條和遺贈稅法第16放在一起看就懂了
只有人壽保險(壽險)才算數,而且要指定受益人,因此
情況一:人壽保險,有指定受益人
不計入遺產(視為受益人當年度所得,受最低稅負制規範),再限定繼承的情況之下,不會被抵償負債
情況二:人壽保險,無有指定受益人
計入遺產,限定繼承時要抵償負債
情況三:健康保險(醫療險)
在死者往生前,保險公司應該給付的醫療理賠金,在死者往生後才送達,應屬於死者生前財產,要抵扣負債
情況四:傷害保險(意外險)
意外險有分意外死亡和意外醫療部份,雖然不屬於人壽保險,但是基於特別法優於普通法,意外死亡情況符合保險法112.113條,因此死亡部分同狀況一.二,,醫療部份同狀況三
情況五:年金保險(年金)
年金保險和人壽保險在法律上分類不同,精算架構基礎也不同,原則上應計入遺產,但根據135-3條解釋,若有遺族年金的部分,可以不計入遺產
至於在開始年金日之前就死亡的話,因為年金還沒開始,所以沒有受益人的問題,錢就返還要保人,如果要保人也是被保人的時候,那就要計入遺產抵扣負債
情況六:要保人身故
以上條款都說的是被保人的問題,如果是要保人身故,根據保險法的精神,保險這份有價證券的擁有者是要保人,如果他身故了,而被保人又不是他的時候,這份保單的解約金算是他的遺產,必須扣抵負債,處理方式和所有有價證券都大同小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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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小姐,48歲,和前夫因個性不合及用錢方式不同離異,離婚時協議兒子歸前夫,4歲女兒歸自己,離婚到現在已八年,還好女兒貼心又懂事,自己從事教職,離婚後生活更加自在。
學校有一位同事,和自己一樣是離婚帶一位小孩,上兩個月不幸發生意外而過世,所有保單的受益人都是指定和她一起生活的小孩,據法令她指定的這位未成年的受益人,其法定代理人是小孩的生父,前夫又已再婚,是否能妥善運用她所遺留下的一切財產和保險理賠金?並好好撫養小孩?
在這個時代,一般家庭都會運用保險來規劃家庭保障,以防碰到風險時能減輕家庭的經濟負擔。柯小姐也不例外,而且因離婚讓她考慮更多、更長遠,在離婚過後不久時就決定購買了一張保額800萬元的投資型保單,如果自己不幸在女兒經濟未獨立之前先走,女兒可以暫時不用為經濟煩惱,如果未來女兒結婚,自己退休了,這份計畫也可以做為自己的退休金。
但如果小孩尚未成年,這筆錢卻是讓前夫管理、運用,是柯小姐最不願意看見的;若小孩已成年,但對金錢的運用還不是很清楚時,難免會有被騙或投資不慎慘賠的風險,若貿然領取一大筆金錢,對孩子未必有正面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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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高收益債券今年績效稱霸債市,其中評等BB級中的BB1級規模成長倍增,單年規模自100億美元成長至450億美元,大幅成長450%,雙B級高收益債券成為債券市場中,成長最為快速之標的。
德盛安聯PIMCO全球高收益債券產品經理陳柏基表示,美國景氣轉佳,有助於推升BB級及B級高收益債券公司的基本面改善,進一步提高資本利得空間,為景氣上升階段中,資產配置中重要的一環。
根據美銀美林統計高收益債中,最有機會上調至投資級的BB1級,市值規模在景氣好轉時大幅增加,規模從2009年10月的100億美元,1年後規模翻漲至450億美元,資產規模在短短1年,大幅成長了4.5倍,且整體規模持續成長。
陳柏基分析,所謂物美價廉又具有成長潛力的標的最受投資市場歡迎,往往也會吸引市場大筆資金搶先佈局,而高收益債當中,則以具有信評再升級的BB級及B級最受青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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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你手中的100萬元能買到的東西,20年後可能要花近150萬元才買得到,50年後更可能必須用265萬元才買到相同的東西,也就是未來的錢可能越來越小,這就是通貨膨脹在不知不覺中吃掉你的財富,如何對抗通膨?你的財富累積速度要高過通膨率。
富邦人壽副總董采苓表示,可以對抗通膨的保單例如有利變型商品、增額型壽險、分紅保單,另外如連結抗通膨基金的投資型保單,選擇如原物料基金、房地產基金等。董采苓分析,若美元持續弱勢,原物料價格高漲,通膨的憂慮就會出現,加上中國人民幣若升值、工資調升,屆時全球失去廉價勞工,物價也會上升,利率也相對會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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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氣氛雖然好轉,還本保單還是有賣點!壽險業者針對退休族、保守型理財族群,力推長年期還本終身壽險,標榜第1年就可以開始還本,每年都能領回一筆生存金,還提供保額每年固定以單利或複利增額,讓壽險保障隨著年紀越滾越大,能幫保戶對抗通膨。
富邦人壽表示,依目前市場狀況,利率處在低檔,保守穩健理財依然為王道,對於不想承擔投資風險的人,每年固定領回一筆錢的理財方式,最受社會大眾青睞。日前所推出的「富邦人壽年年發還本終身保險」,在第1保單周年日到第20保單周年日,每年可以領取基本保額5%的生存金,自第21年起,每年領回的金額則會加倍至10%。
此外,該張還本保單特色,就是可「讓壽險保障能快速長大」,自投保後,保額每年以單利20%增值至第20年,第21保單年度起,保額即增加為基本保額的5倍。以投保100萬為例,20年後保額即增值為500萬元,屆時不需擔心通膨侵蝕保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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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業者建議高資產族群可考慮分紅保單作為理財規劃工具之一,分紅保單好處是可當作節稅工具,同時具有保障、還本、分紅等3大優點。特別可趁子女年幼時,利用220萬元免稅贈與的額度為子女購買保單,不僅可移轉資產,子女還可享受保單終身分紅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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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紅保單不斷推陳出新,有別於一般還本分紅保單,保戶除了每年有機會發放年度紅利之外,傳統分紅保單標榜在繳費期滿後,每年提供基本保額以複利方式增額,讓保額可以越滾越多,不過,目前壽險公司提供每5年再調升的加碼給付,搶攻高資產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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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不好當,監察院昨天公布最新財產申報資料,總統馬英九存款縮水近90萬,行政院長吳敦義更少掉542萬多,剛卸任的前副院長朱立倫存款雖有增加,但金額還不如少掉的有價證券。為保障晚年生活,官員多數買進高額保險。
監察院將過去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專刊」及政治獻金資料合併為「廉政專刊」,昨天首期發行。根據最新申報資料,馬英九的現金為24.65萬元,比去年申報時的13.42萬元,增加了11萬多。不過存款卻由6,688萬減為6,598萬,少了近90萬元。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表示,總統在扣稅後,去年實質薪資所得為450萬元,加上存款少掉近90萬元,總計有500多萬元的落差,馬在金錢花用方面,除了生活支出外,最主要的是公益捐款,這部分有些是以公開方式捐出,部分是以不具名方式捐出。
從立委轉為行政院長的吳敦義,財產也是不增反減,去年申報時的存款有2,412萬多,今年只剩1,869萬,少了542萬多,但增加了一筆年金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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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壽公佈分紅保單紅利,各保單今年實際領到的紅利金額均高於投保時預估平均可能紅利金額,實際紅利分別為預估值的171%、350%、226%、224%,皆展現出優質的紅利水準。
 台灣人壽自93年推出第一張分紅保單,之後陸續推出平準型、增額型、還本型等各類型完整的商品線,每年都有頗佳的紅利表現,台灣人壽以經營績效領先的高獲利優質形象,加上每年的紅利表現皆有一定水準,在低利率時代,分紅保單儼然成為較佳投資報酬率之最佳利器;因此分紅保單已成為台灣人壽各通路的主力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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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起,進入股東會及除權息旺季,類似於配息配股概念的分紅保單,也到每年分派紅利的時間,保戶自6月份起已可領取紅利。目前包括台灣、中國、南山、紐約、富邦及保誠人壽等壽險公司,都已陸續公布今年度分紅狀況,結果多符合主管機關所規定的穩健(中)分紅水準,約是原預估值的1.2-3.5倍間,分紅率至少有1%-2%,相較於銀行定存利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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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季節即將來臨,在低利率時代,分紅保單儼然成為較佳投資報酬率之最佳利器,也是社會新鮮人投資理財的工具之一。
台灣人壽自六年前推出第一張分紅保單,之後陸續推出平準型、增額型、還本型等各類型完整的商品線,每年都有頗佳的紅利表現,現行「金喜年年終身保險」、「富利人生終身壽險A型」及「富利人生終身壽險B型」等分紅商品,皆受到傳統通路客戶的歡迎;而六月初公布分紅保單紅利,各保單今年實際領到的紅利金額均高於投保時預估平均可能紅利金額,展現出優質的紅利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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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利率調升,保險公司的獲利績效增加,打著「賺保險公司經營績效、可以抗通膨、用紅利做退休規畫」等功能的分紅保單,銷售力道也逐漸回溫,不過,分紅保單的分紅功能,真的像宣傳單上說的如此強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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