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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節稅的範疇中,贈與稅是較常被忽略的議題,主要是因為很多人都要在給付發生的時候才產生問題,因此較常忽略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寫誰的問題,其實只要掌握要保人和受益人寫同一人的基本原則,再加上透過夫妻每年各贈與小孩一一一萬買保險,則可發揮更大的節稅效果。
 
    一般來說,保單牽涉到的贈與稅和遺產稅等問題,和險種也有關係。例如,贈與稅的考量是指投保生存保險或是生死合險中的生存保險金(也就是年金)給付,且要當繳交保費的父母仍生存卻把這筆錢給子女用才有贈與稅的問題。
 
    如果投保的是死亡險,父母身故時才將理賠金給擔任受益人的子女時,則是屬於遺產稅的範圍。
 
    由於多數規劃子女教育基金時,是希望有筆錢在小孩長大出國深造或是成家立業所用,所以通常要等到小孩長大,在領取保險金的時候才被視為贈與行為,也才有贈與稅的產生,但是因為贈與稅採累進稅率,稅率從六%至五○%不等,所以專家才會建議最好以「分年贈與」的方式將每年的贈與額度控制在較低的稅率範圍。
 
    另外,民眾也應該多利用稅法中的免稅額度,例如贈與稅的免稅額本來是一○○萬元,後來因為物價指數調整,從今年一月一日起已經調整為一一一萬元,也就是說今年利用贈與來移轉資產的話,多出了十一萬元的空間。
 
    所以,如果爸媽們透過每年贈與給小孩一一一萬元,再用小孩的名字來買保險繳納保費,就可以發揮最大的節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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