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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的報稅季即將來臨,國稅局在審查往年所得稅申報案時,發現僅有一方有薪資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常誤解夫妻薪資所得分開計稅的規定,以為需雙方皆有薪資才可適用薪資所得分開計稅,而造成多繳稅款的情形。對此,國稅局重申,根據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得就其本人或配偶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也就是說,夫妻如果只有一方有薪資所得,仍然可以適用配偶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合併報繳的方式。

 

國稅局同時表示,會發生這類錯誤案件大多屬人工填寫的申報書,為避免發生同樣問題,建議民眾在今(9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採用電子申報方式,因為利用電子申報方式,電腦會自動採計最有利的方式計算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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