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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沒錢娶個老婆好過年」,目前正值結婚旺季,新人結婚共同生活後,最先面臨到的就是五月的報稅季,國稅局近來就接獲許多民眾詢問子女婚嫁贈與財產的課稅問題、以及所得稅是否須合併申報等相關問題。國稅局表示,父母於子女婚嫁時,可各自贈與100萬元以下的財產,不計入贈與課稅,但若同年度有多名子女嫁娶,贈與各子女的金額加總若超過100萬元部分仍要課稅。

 

很多為人父母會計畫於子女婚嫁時,以贈與財物方式,作為子女成家時的財力來源。但須注意的是,不論同年度有多少位子女婚嫁,100萬免稅額是加總所有子女的贈與金額,而不是贈與每位子女的金額都享有100萬免稅。

 

至於新人面臨的報稅問題,國稅局表示,個人於年度中結婚,而其配偶於該年度有所得者,於辦理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自行選擇分別或合併申報。但結婚後下年度起,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就須依所得稅法規定,合併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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