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結算申報即將開跑,台北市國稅局局長許虞哲昨天表示,今年報稅有六大節稅新措施,除了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殘障特別扣除額調高外,健保費改成可全額列報,在中國就醫的醫藥費也可列舉扣除。

配合物價指數調整,95年度綜所稅免稅額由原本每人7萬4,000元,調高至7萬7,000元;年滿70歲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尊親屬」,免稅額則由每人11萬1,000元調高至11萬5,500元。

單身者標準扣除額由4萬4,000元調高至4萬6,000元,夫妻合併申報則由8萬8,000元調高至9萬2,000元;薪資特別扣除額也由7萬5,000元調高至7萬8,000元;至於殘障特別扣除額則由每人7萬4,000元調高至7萬7,000元。

影響最大的報稅新措施則是健保費改成全額扣除,沒有金額限制;只要去年繳納健保費,且今年報稅時選擇列舉扣除額的納稅人,都可因此受惠,少繳不少的稅。

許虞哲說明,納稅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費(含勞保、就業保險、軍公教保險、農保及學生平安保險),只要被保險人與要保人在同一申報戶內,每人每年可扣除2萬4,000元;但去年1至12月繳納的健保費,則可全額列報扣除,不受2萬4,000元限制。

另外,以往民眾在國內及國外就醫的醫藥費,都可檢具證明列舉扣除,唯獨民眾在中國就醫的醫藥費不能列舉扣除;不過,今年申報綜所稅時,在中國就醫的醫藥費也改成可列舉扣除,納稅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因病在中國就醫,可憑中國公立醫院、財團法人組織醫院或公私立大學附設醫院出具的證明,並經我國海基會驗證後,即可列舉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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