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想藉保險節稅的人,應優先注意要保人及受益人規劃,擔心子孫不孝者,最好以自己為要保人及受益人,一方面可享有保單主控權,一方面在最低稅負制規定的範圍內,生存保險金不須繳稅,可做為有錢人轉移全數資產前,為自己先準備的「退休金庫」,建議的保單類型包括年金險、還本型壽險以及可自由提領的投資型保單。

依最低稅負制規定,傷害險及醫療險給付均不列入死亡給付3,000萬元及600萬元生存給付的限額內,因此只要善用保費便宜的意外險,便可增加免稅的遺產。一般意外險附約每1,000萬元保額,年繳保費為8,000多元,除身故理賠外,還可提供殘廢保障。

資產愈多的人,規劃財富移轉要愈早,不妨利用每人每年各111萬元合法贈與,以子女擔任要保人及受益人投保保單,只要時間夠充裕,以此法購買保險,保單簡直像是「免稅商品」。林羽庭說,方法是先以贈與方式將錢匯入子女戶頭,再由子女繳交保費。

此外,依遺贈稅法規定,指定受益人的死亡保險理賠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林羽庭表示,當保險金要指定給配偶時,直接以配偶為要保人及受益人,無論死亡理賠金多寡,都不會有最低稅負制問題,但需考慮配偶的年齡與身體狀況,以免另一半不久也身故,理賠金可能變成配偶的遺產。

若保險金指定要交給子女者,林羽庭建議,以自己為要保人、子女為受益人,才能達到節省遺產稅目的。雖然資產較高者,不易完全分散資產,但她強調,只要繳交最低稅負制的基本稅額20%,比沒買保險時的遺產總額適用稅率低,就是有效的節稅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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